7月31日24时利辛县调整风险等级的通知

2022-11-22 14:12:32

7月31日24时利辛县调整风险等级的通知

  利辛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(第53号)

  根据目前疫情形势和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相关规定,自2022年7月31日24时起,将以下区域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:

  城关镇(2个):春店社区二队皇家置业小区商住楼南楼3单元、城关镇金龙商贸港D区10栋1层、2层

  望疃镇(1个):玉光村王土楼庄

  旧城镇(1个):盛新村盛老楼庄

  实行“个人防护,避免聚集”,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
 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履行个人防疫责任,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,服从社区(村)疫情防控管理,支持和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。

  利辛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
  2022年7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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