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尔木市9月4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

2022-11-24 10:27:54

格尔木市9月4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

  格尔木市9月4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

 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相关规定,经综合研判,格尔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,决定自2022年9月4日0时起,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如下:

  一、新增高风险区(1个)

  盐桥村。

  上述区域实行“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”等封控措施。

  二、中风险区升为高风险区(2个)

  自来水公司家属院(5栋)、盐湖二小区。

  上述区域实行“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”等封控措施。

  三、低风险区升为中风险区(1个)

  书山郡。

  上述区域实行“人不出区、错峰取物”等管控措施。

  四、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(4个)

  将军楼北门收废品大院、郭镇小岛村、宝瑞轩小区、林苑小区二期。

  上述区域实行“个人防护、避免聚集”等防范措施。

 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

  特此通告。

  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

 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

  2022年9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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